根据比利时方面规定,中国公民要前往比利时自费留学,在向比利时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比利时国立院校或比利时政府认可或资助的院校的入学通知书;
(2)在比利时的担保人出具的、经所在地当局认证的经济保证书,或比利时以外的担保人出示的银行存款证明和经比利时驻担保人所在国使馆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3)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公证书;
(4)身体健康检查报告;
(5)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译本;
(6)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比利时驻华大使馆发给的5份《签证申请表》;
(7)10张照片。比利时驻华大使馆收到上述材料后转报比利时外侨局审批,如获批准即发给入境签证。
申请自费留学签证的过程需要4个月左右。经比利时外侨局审查批准后,即可发给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居留许可证。
自2006年4月15日起,利比亚签证费实行新收费标准:
工作及公务目的入境签证费由1560元调整为612元;旅游、访问、学习签证费由510元调整为192元;
过境签证费由360元调整为132元;
延长签证有效期费用由510元调整为192元;
当天领取签证加急费120元。